根据《红河州第三人民医院员工招聘办法(试行)》(院字﹝2015﹞17号文件,因医院业务发展需求,我院决定公开招聘以下专业合同制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学历、专业要求
1、护理专业人员25名,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护理学专业应届及往届毕业生,须取得《护士执业资格证》或有2017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单。
2、临床医师:数名,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临床医学专业应届及往届毕业生。
3、超声医师2名,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医学影像、临床医学专业应届及往届毕业生。
4、病理医师2名,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临床医学、病理医学专业应届及往届毕业生。
5、医学检验技术人员1名,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医学检验专业应届及往届毕业生。
6、口腔医师2名,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口腔医学专业应届及往届毕业生。
7、医学影像技术人员2名(放射科),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医学影像技术专业应届及往届毕业生。
8、药剂科工作人员4人(本科2人、专科2人),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临床药学、药学专业应届及往届毕业生。
9、财务科人员2名,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财务、会计、经济及审计类专业应届及往届毕业生。
二、报名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品行。
2、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年龄28岁以下(男、女不限)。
三、报名要求
1、报名所需材料: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护士资格证或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信网学历认证证明及复印件1份,1寸彩色(蓝底)近期免冠照片3张。
2、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名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一律不予录用。
四、招聘公告时间
2017年9月13日—9月19日
五、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
2017年9月20日(星期三)—9月22日(星期五)
上午8:00至12:00
下午14:00至17:00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红河州第三人民医院人事科
联系电话:0873-2129227、2129177
联系人:张琼辉、王志彬
六、笔试、面试时间
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七、考试期间考生食宿自理。
红河州第三人民医院
2017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