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为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充实护理人员队伍,优化人员结构,我院决定公开招聘、择优录用合同制护理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临床护理岗位
二、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品行;
2、全日制护理专科及以上学历(历届生须取得《护士执业资格证》);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年龄26周岁以下(男、女不限)。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7年2月 6 日
上午8:00至12:00
下午14:00至17:00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红河州第三人民医院人事科
四、报名要求
1、报名需携带的材料。报考人员需持身份证、毕业证(2017年应届毕业生出具在读学校开具的证明)、护士资格证或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单(2017年应届毕业生,此证可暂无)原件及复印件1份、1寸彩色(蓝底)近期免冠照片3张。
2、报名时,需提交考生本人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名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一律不予录用。
五、考试、考核和聘用
1、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2、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详见《考试须知》。
红河州第三人民医院
2017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