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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第三人民医院加强疫情防控告知书
来源:红河州第三人民医院 日期:2021-08-03 浏览:6425次 [ ]
摘要: 近日,江苏南京、河南郑州相继发生新冠肺炎聚集性疫情,疫情已外溢多个省市。此次疫情传播速度较快,病毒载量较高,传播能力较强,疫情防控形势十分严峻。

依法防疫

近日,江苏南京、河南郑州相继发生新冠肺炎聚集性疫情,疫情已外溢多个省市。此次疫情传播速度较快,病毒载量较高,传播能力较强,疫情防控形势十分严峻。医院又是人群密集型场所,人流量大、人员结构复杂,结合上级防控要求和医院实际,红河州第三人民医院将继续实行严格的防控措施:

人人有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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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进入医院,请自觉配合“两扫一测一佩戴”检查:

1、勤洗手、佩戴符合疫情防控规定的“医用外科口罩”。

2、扫“通信行程码”并出示结果进行验证。

3、扫“云南健康码”并出示结果进行验证,并查验新冠疫苗接种记录。

4、测量体温。


二、就诊须知:

1、进入医院请您自觉配合做好“三查五必问”(查体温、查口罩,查是否注射疫苗);问:哪儿不舒服、病了几天了、哪里人、从哪儿来、接触过哪些人。” 

2、如您近期有境外、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以及与相关人员的接触史,或具备发热、干咳、乏力、腹泻、嗅觉味觉减退或丧失等可疑症状的患者,请主动告知医务人员,由专人引领至发热门诊就诊,实行闭环管理。

3、凡是“体温≥37.3℃”或“云南健康码呈现黄码或红码”或“通信行程码呈现黄码或红码”,一律到发热门诊进行排查并接受闭环管理。持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方可离开发热门诊。

4、非就诊人员,尽量避免进入医院。非必要不陪诊。

5、就诊期间请保持1米以上距离,并全程佩戴口罩。

6、使用后的口罩或其他医疗垃圾,请丢弃在医疗废物收集桶(黄色垃圾桶)内。

7、就诊时请遵守预约诊疗,有序就医,遵守“一人一诊室”管理规定,切勿扎堆拥挤,尽量减少在院逗留时间。

8、住院期间患者及陪护不得离开医院。非必要不陪护,“一患一陪”,陪护人员相对固定,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均须进行核酸检测。

9、住院或陪护期间请务必做到不聚集、不串病室,做好自我防护。

10、谢绝对住院患者的探视。

红河州第三人民医院

2021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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