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进入新发展阶段的背景下和健康中国的战略实践中,加快构建亲清新型医商关系,对于全力构建党风清正的政治生态、院风清朗的行业生态、医风清新的道德生态,推进医院的健康、持续、高质量发展和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2021年11月9日,红河州第三人民医院与凡有业务往来的各供应商集体签订新一轮的《廉洁自律承诺书》,这是红河州第三人民医院合力构建亲清新型医商伙伴关系取得的实效,亦是“清廉医院”建设的一个真实缩影。
亲清新型医商关系的核心在于亲而有度、清而有为,以“亲”来密切医商关系,用“清”来规范医商关系,形成医商关系的良性互动。而其关键又在对“度”与“为”的精准把握,既不能“亲而不清”、又不能“清而不亲”,既不能“勾肩搭背”、又不能“背靠着背”,这有赖于医商双方的自觉自律,更有赖于制度的保障。
为此,红河州第三人民医院在优化医商制度生态上发力,通过制度创新,有效遏制权力暗箱操作、医商利益输送等腐败现象,以科学合理的制度打破医商之间结成的不正当的利益共同体,促进医商双方树立强烈的制度执行意识,自觉遵守制度,使制度真正地硬起来,带上“高压电”。同时,医院纪委加大制度执行监察力度,使制度的高压线在净化不正当的医商关系上产生强大的威慑力。
例如,红河州第三人民医院积极响应国家对国谈药品和集采药品的政策,采购方式主要通过云南药品集采平台进行挂网采购,如有线下采购的药品,在院纪委和集采平台上备案之后进行采购。现使用集采药品品种数121种,国谈药品品种数100种。与医院有业务来往的上药控股有限公司、云南工投医药有限公司等等,均签订《红河州第三人民医院廉洁自律承诺书》、《“两票制”配送企业承诺书》及《药品质量保证协议书》。按照“三公开”接待制度,于每月第一周及第三周星期三下午2点半到4点在医院药学部会议室,与院纪委人员及药学部相关人员进行接待,并做好相关会议记录。此外,动态监测药品使用情况,对有超长使用的药品进行预警干预,院内使用的所有临床药品均为动态监测对象。其中抗菌药物、抗肿瘤药物、辅助用药、营养制剂、PPI等均为本院重点动态监测对象。药学部每月对医院药品的使用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从重点监测药品和药品金额占30%的品种抽取病例进行点评,最后按科室、医生进行综合分析,严格执行《红河州第三人民医院临床医师合理用药年度积分考核管理办法》,对不合理用药医师进行相应惩处,对于严重问题须及时反馈有关科室主任并进行讨论分析,并上报质控办和药事管理委员会,不合理用药情况得到有效遏制。
同时,不断健全完善医疗设备、耗材的申请、采购、领用的管理制度,制定《红河州第三人民医院关于调整完善采购工作领导机构及成员的通知》、《红河州第三人民医院关于重申设备、耗材招标采购有关要求的通知》几十个制度和流程规范。设备申购建立了严格、合规的采购和招标制度、审批程序和流程管理,科室申请,医学装备委员会论证,报院办公会、院党委会同意,统一由院采购办按照国家上级部门相关规定和医院的规章制度办理相关采购流程,严格按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制度、流程执行。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政府部门要求,医用耗材公开招标,降低成本,高值医用耗材通过省级集中采购平台进行阳光采购。
在信息建设方面,严格按照红河州第三人民医院采购流程和相关规定,加强项目投标管理工作。确保各采购环节规范管理和操作。在项目招标过程中,严肃纪律,健全制度,加强管理,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并组织人员加强相关招投标法等法律、规范及廉政准则制度的学习,科室人员全部签订廉洁自律承诺书,确保在阳光下公平公正开展相关业务。
红河州第三人民医院通过同频共振、同向发力的举措,通过“思廉、崇廉、倡廉”的“清廉医院”建设号召暨合力构建“亲清新型医商关系”的公开动员,提醒医药供应商合法合规经营,远离不正之风,凡是与医院有业务往来的设备商、药品供应商等,均必须与医院共同签订《红河州第三人民医院廉洁自律承诺书》,实现医商相互信任、相互促进、相互监督、合作共赢。同时,建立医院与生产经销企业之间信息与技术交流的正常渠道,增加工作透明度,营造风清气正的医疗环境,由设备科、药学部、信息科牵头,定期进行“三公开”接待,即:公开接待时间、公开接待地点、公开接待人员,各供应商在与医院的合作过程中,必须在“三公开”前提下,严格按照医院工作制度办事,严格遵守合同、协议的约定,不得违规进行各类促销活动,鼓励供应商互相监督,促进医院与供应商共同反对商业贿赂行为,共同履行职责,共同筑牢思想防线,合力构建亲清新型医商伙伴关系,推进卫健系统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中行风整治持续提升、清廉医院建设等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文 赵俊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