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第三人民医院现对“红河州第三人民医院污水提质达标建设项目(EPC)施工监理服务”进行询价,本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到位状况已落实。
一、项目基本概况:
1. 本次询价采购需求:红河州第三人民医院污水提质达标建设项目(EPC)施工监理服务;
2. 项目建设地点:红河州第三人民医院院内;
3. 采购预算:不超过人民币陆万元整(¥60000.00);
4. 服务期:自签订监理合同之日开始至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交付使用为止,并在工程质量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义务和责任;
5. 质量标准:按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执行,一次性验收合格;
二、报名资质材料要求:
1. 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 供应商资质要求: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 信誉要求:供应商信誉良好,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网页截图材料。
4. 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5.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6.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询价须知:
1.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请各供应商于2022年9月13日12:00时前向医院采购项目管理办公室(6号楼4层4-6室)提交一次性不可更改报价文件以及报名资质材料,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2. 本次询价采购为一次性不可更改报价:
⑴.报价请按照附件一(报价文件)格式填写。
⑵.报名资质材料(封为A包)、一次性不可更改报价材料(封为B包)请按附件二(封装模版)分开密封,以便查验。
3. 成交人产生:采用院内询价采购形式;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院方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通过一次性不可更改报价方式,按照报价由低到高排序提出3名以上成交候选人,以报价最低原则确定成交候选人,如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放弃成交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
4. 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收取任何询价保证金。
5. 本次询价采购的一次性不可更改报价材料和报名资质材料经院纪委审核通过后,中标结果将择期公示。
四、其他:
1. 供应商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需提供书面承诺函。
2. 本项目需至少1名总监理工程师驻场工作,直至验收合格之日;提供办公地点,但办公用品及食宿需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五、联系方式:
1.采购项目管理办公室联系人:陈老师
2.联系电话:18987301909
3.电子邮箱:316788268@qq.com
4.地址:云南省个旧市金湖东路229号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第三人民医院
2022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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