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就医流程,提高诊疗效率,提升患者就医体验感,按照红河州财政局、红河州卫生健康委员会、红河州医疗保障局下发的关于转发《云南财政厅、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云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全面推行医疗收费电子票据管理改革的通知》的通知(云财非税〔2022〕27号)精神,红河州第三人民医院于2023年2月24日起已经正式启用医疗收费电子票据。
医疗收费电子票据由财政部门统一监管,与纸质票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可打印作为报销原始凭证使用。传统的纸质发票保管难,管理难,不环保,体验差,而电子票据实现了各环节电子结算的信息流转,患者不需受到排队缴费时间长、发票保管难等问题困扰,电子票据永久存在,方便随时查询。患者成功缴费后,不再需要到人工窗口打印纸质票据,可直接从手机中接收电子票据作为报销凭证,极大地优化了就医流程,实现了信息化与医疗服务的深度融合,让信息多跑路,让患者少跑腿,借力智慧医疗,提升服务水平,切实为患者、为群众办实事,让广大患者感受到信息智能化变革下医院服务质量与内涵的提升。
延伸阅读:电子发票获取及查看方式
方式一:微信小程序中,搜索进入“电子票夹”小程序--点击登录,同意须知--使用微信登录或者手机号验证码注册,注意:电子发票按照就诊挂号时预留手机号码进行推送,为正确获取电子发票请使用就诊预留手机号码进行小程序登录。
或者直接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电子票夹:
方式二:在微信公众号中,点击我的单位“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第三人民医院”--点击“我的票夹”即可查看电子发票记录。
点击列表记录,进入详细查看界面---点击“查看电子发票”即可查看电子票据票样。电子票据可自行下载打印或转发至邮箱。
温馨提示:发票退费后将显示 “已冲红”。
方式三:直接扫描纸质(电子)票据右上角二维码直接获取
文/图 郭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