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锡都个旧的红河州第三人民医院,肩负着开展红河州肿瘤防治和保障全州人民健康的重要职责和任务,是红河州医疗系统一个重要的对外服务窗口之一,在个旧市创建云南省文明城市工作中责任重大、使命光荣。为此,红河州第三人民医院领导高度重视创城工作,根据上级部门关于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目标要求,结合医院实际制定了文明创建工作方案,明确创建工作重点,对创建目标及具体措施内容进行细化量化、逐项落实到具体分管领导和职能科室负责人,从而形成了创建工作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格局,助力和推进个旧市常态化创建云南省文明城市工作的深入开展。
红河州第三人民医院始终把创城宣传作为创建工作的重中之重,在门诊大厅通过LED电子显示屏全天播放创建宣传口号和文明知识,来院就医群众可以随时看到相关知识,提高知晓率。在医院大门醒目位置开设创建宣传栏,内容以传染病防控、应急救护、卫生健康知识为主题,同时兼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公益广告,成为宣传创建活动的重要窗口。
作为红河州文明单位,以及创建云南省文明城市实地测评的重要点位,红河州第三人民医院承担着内外环境卫生、从业人员规范、特色志愿服务、优质护理服务等任务。环境卫生上,做到院区、责任包干区干净整洁,每天安排专门人员清扫;车辆专人指引,进出停放有序;楼道干净整洁,标志醒目;各楼层明显位置设置禁烟标志,同时加强对吸烟者的劝导。从业人员上,按要求规定着装,挂牌上岗;服务主动、热情,礼貌待人。优质服务上,推行多项便民惠民措施,如开展导医、微信挂号、自助机缴费等便民服务。优化服务流程,方便群众就医。医院牢固树立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切实保障患者就诊安全;畅通诊疗绿色通道、完善科室标牌、地标指示、增设候诊椅、轮椅、推车、导诊服务台等便民设施,极大地方便了群众看病就医。在开展好全域无垃圾的基础上,医院适时开展责任区域和院区环境卫生集中清扫活动,确保医院各个角落卫生干净整洁。通过环境卫生整治,提升医院整体形象,为广大群众营造一个干净、整洁、优美、文明的就医环境,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就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此外,红河州第三人民医院相关负责人定期对医院重点区域卫生间环境、垃圾分类、宣传标识、消防器材以及无障碍通道、自助打印机、志愿服务等便民惠民措施进行了仔细检查,对在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给各科室责任人,限期整改,直至达到要求。
文 赵俊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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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创建 从我做起
01 、医院显著位置有相关行业规范展示
02 、在门口或大厅或其他显著位置设有志愿服务站点,且有明显标识;在志愿服务站点内或在站点周边有穿戴志愿者服装(红马甲、红袖标、绶带等)的志愿者;志愿服务站点有志愿服务内容
03 、显著位置至少有1处公益广告
04 、医务人员热情耐心为患者服务,规范着装,医务人员无慵懒散拖、怠慢患者的现象
05 、有明显禁烟标识,且非吸烟区没有吸烟现象; 医院室内全面禁烟、没有吸烟现象
06 、大门口到服务台沿途中有楼梯或台阶的地方:设有轮椅通道、扶手或缘石坡道等无障碍设施,能够保证乘用轮椅者和老年人正常、安全通行,管理使用情况良好。
07 、在公共卫生间设有无障碍卫生间或第三卫生间,且能正常使用
08 、停车场设有无障碍停车位不少于2个,且无障碍标识明显,无被占用现象
09 、设有健康教育宣传专栏
10 、垃圾清运及时、分类收集,无明显积存垃圾、纸屑、烟蒂、污物现象
11 、无不文明行为:无争吵谩骂、使用低俗语言现象;无乱扔杂物、车窗抛物现象;无随地吐痰、打喷嚏咳嗽不掩口鼻现象;无损坏公共设施现象;无占用和堵塞消防通道现象;无遛狗者不牵狗绳现象,地上无动物粪便;无躺卧公共座椅现象
12 、设有母婴室,工作人员应知道并能准确指出母婴室所在位置,且母婴室应干净整洁能正常使用
13 、无垃圾乱扔现象;无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现象;建筑物外立面无大面积破损污损现象;公共卫生间设施干净整洁,周围无明显垃圾污水污迹或明显异味;无明显占用和堵塞消防通道现象
14 、无机动车违章停放、占用绿化带现象
15 、无非机动车以及共享单车违章停放、乱停放堵塞交通、占用绿化带现象
16 、有符合安全要求的消防设施,有定期检查消防记录;且无占用消防通道现象
17 、有序排队,保持适当距离,无插队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