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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个旧市金湖东路229号

红河州第三人民医院门诊就诊指南


一、挂号与收费

门诊一楼设有挂号、收费窗口,挂号到挂号台,交费到收费处,为方便患者六楼也设有收费窗口。

(一)现场挂号时间

一楼:时间上午7:30—11:30,下午1:30—5:30;

(二)收费时间

一楼:时间上午8:00—11:00,下午2:00—5:50;

六楼:下午2:00—4:30;

急诊窗口24小时开放。(急诊收费、挂号窗口设置在5号楼1楼)

交费后离柜前请当面核对金额,并妥善保管好财务,谨防遗失。

(三)挂号费及诊查收费标准

普通挂号费0.50元/次(60岁以上免挂号费);

病历手册费1.00元;

普通门诊诊查费5.00元;

急诊诊查费15.00元;

副主任医师门诊诊查费6.00元;

主任医师门诊诊查费8.50元。

(四)挂号须知

按照医院规定,初诊、复诊(看结果)、咨询、开药均须挂号。预约挂号优先取号,优先就诊。挂号时请您携带身份证或个人有效证件,请同时购买一本病历本,病历本全省通用,病历本上张贴条形码,每次就诊都需要携带此病历本。挂号单只限当日上午或下午开诊时间使用,逾期无效。如有特殊情况未能就诊需退号者,需告知分诊护士或门诊医师,并到门诊办公室签字确认后凭挂号收据和就诊卡到挂号窗口退款,医师系统点击到达后即无法退费。


二、就诊

就诊程序为:挂号 —> 分诊 —> 候诊 —> 就诊 —> 缴费 —> 检查、治疗、取药。 

门诊开诊时间为上午8:00—11:30、下午2:00—5:30。

(一)初诊:

您需要购买新病历本并填写好您的相关信息,然后按流程挂号就诊。

(二)复诊:

在挂号台挂号您需要出示以前在我院看病的就诊条码(多是粘贴在病历本上),此条码是保存您就诊信息的唯一凭据。

(三)分诊:

在您挂号之后请您按照导医护士的指引到相应地址到诊室分诊,将病历本和挂号单给护士,等候叫号系统提示患者姓名。

(四)就诊:

就诊时请将挂号票绿色一联交医师,红色一联自己保存可作为当日就诊信息查询凭证。诊区内请保持安静,叫号系统提示患者姓名再进诊室就诊,诊室原则上保持一医一患。

就诊期间如遇问题,请找分诊护士或门诊办公室解决。


三、取药:

各专科原则上只开本专科用药,他科用药需另挂相应专科号就诊,只凭院外资料不出具治疗方案或诊断证明。当您到药房取药时,请核实确认后再离开,按规定“药品一经拿出概不退换”。


四、检查:

医生开具的处方和申请单请您仔细核对您的姓名及相关信息。医生开具的申请单下方有该项检查的地址,可想到检查室咨询预约,按照该医生要求的注意事项进行准备,并按时检查。


五、抽血化验:

抽血地点:5号楼(急诊科)采血点

抽血时间:上午:8:00—17:30(中午不休息)

挂急诊的患者可到5号楼1层急诊检验室抽血(24小时)

取单地点及时间:一般检验报告,自助机扫码领取报告(提醒:采血室旁边,门诊挂号时患者个人信息条形码、自助机凭条扫码领取报告)。

                         

六、新冠病毒核酸挂号、缴费、采样与报告领取:

挂号(免挂号费)、缴费、采样一站式服务中心:5号楼即急诊大楼右侧(有醒目标识指引);(1)纸质报告,可前往一号楼门诊大门口报告自助机扫码领取,(2)电子报告在结果审核完毕后发送到健康码,患者可自主查看。


七、新冠疫苗接种服务:

疫苗接种点:按照标牌指引,6号楼2楼 疫苗接种点,联系电话:0873-2129678。提供的新冠病毒疫苗规格、厂牌请以接种点当日提供的为准。



红河州第三人民医院门诊部